各市州、县市区农机事务中心(农业农村局承担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机构):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省农机事务中心决定分片区分期举办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员(包括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培训班。现将第一期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此次培训对象为市县具体从事农机安全监理岗位业务的工作人员。具体培训对象为各地按照《关于举办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班的预备通知》(湘农机综函〔2022〕3号)要求统计上报的人员。参加第一期培训市州为:长沙市、株洲市、衡阳市、岳
阳市、常德市、郴州市。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培训时间为3月21日至24日,3月21日报到。报到地点设在长沙市延年酒店(电大店)(详细地址见附件)。
三、培训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信息系统上机操作;
4.安全技术检验、驾驶考试、事故处理实务。
四、其它事项
1.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各市州、县市区对本辖区内所有参训人员健康情况进行确认,确保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和数据行程码 “两码”均为绿色且体温正常方可报到参训。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参训。
2. 培训期间实施封闭管理,实行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和请假,不准相互宴请。请参训人员自觉遵守培训班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上课全程佩戴口罩。
3. 为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监理业务理论考试。需要申报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的,还需参加相应的理论或者实操考试,考试格方可发证。
4.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要切实注意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
5.根据相关规定,非参训人员(司机)不安排食宿,长沙市内五区属同城不能安排住宿。
联系人:杨润杰(省农机事务中心) 电话: 18670061356
文 燕(长沙延年酒店) 电话:19974897780
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
2022年3月10日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事务中心(农业农村局承担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机构):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省农机事务中心决定分片区分期举办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员(包括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培训班。现将第一期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此次培训对象为市县具体从事农机安全监理岗位业务的工作人员。具体培训对象为各地按照《关于举办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班的预备通知》(湘农机综函〔2022〕3号)要求统计上报的人员。参加第一期培训市州为:长沙市、株洲市、衡阳市、岳
阳市、常德市、郴州市。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培训时间为3月21日至24日,3月21日报到。报到地点设在长沙市延年酒店(电大店)(详细地址见附件)。
三、培训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信息系统上机操作;
4.安全技术检验、驾驶考试、事故处理实务。
四、其它事项
1.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各市州、县市区对本辖区内所有参训人员健康情况进行确认,确保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和数据行程码 “两码”均为绿色且体温正常方可报到参训。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参训。
2. 培训期间实施封闭管理,实行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和请假,不准相互宴请。请参训人员自觉遵守培训班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上课全程佩戴口罩。
3. 为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监理业务理论考试。需要申报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的,还需参加相应的理论或者实操考试,考试格方可发证。
4.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要切实注意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
5.根据相关规定,非参训人员(司机)不安排食宿,长沙市内五区属同城不能安排住宿。
联系人:杨润杰(省农机事务中心) 电话: 18670061356
文 燕(长沙延年酒店) 电话:19974897780
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