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使用第二批湖南省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县级平台)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生产服务部 时间: 2020-04-22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事务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文件精神和基层实际需要,我中心在推荐第一批4家县级平台服务商(湘农机综〔2020〕7号)的基础上,组织进行了第二批湖南省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县级平台)服务商公开专家比选,有3家县级系统服务商符合要求,现推荐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按照系统相关要求(功能要求见附件1,数据接口要求见附件2),向分管县领导作好汇报,与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部门搞好衔接,根据本县市区实际,在推荐的两批县级系统服务商中自主选择1个,抓紧推进湖南省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县级平台)的建设与完善,并接入省级平台,省级平台已于4月中旬在省政务云上线运行。各县市区也可选择推荐以外的系统服务商,但必须保障系统功能和数据接入接口符合附件1、附件2的要求。农机作业监测数据通过数据接入接口存入省政务云平台,作为兑现作业补贴和累加补贴的主要依据。

  省级平台用户管理员:省农机事务中心 黄颖洪;

  联系电话:0731-85529315。





附件:1、湖南省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县级平台)功能要求

          2、湖南省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县级平台)数据接入接口要求

          3、第二批推荐湖南省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县级平台)服务商名单


           省农机事务中心  
                      2020年4月22日  


关于推荐使用第二批湖南省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县级平台)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 2020-04-22 04:04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事务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文件精神和基层实际需要,我中心在推荐第一批4家县级平台服务商(湘农机综〔2020〕7号)的基础上,组织进行了第二批湖南省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县级平台)服务商公开专家比选,有3家县级系统服务商符合要求,现推荐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按照系统相关要求(功能要求见附件1,数据接口要求见附件2),向分管县领导作好汇报,与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部门搞好衔接,根据本县市区实际,在推荐的两批县级系统服务商中自主选择1个,抓紧推进湖南省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县级平台)的建设与完善,并接入省级平台,省级平台已于4月中旬在省政务云上线运行。各县市区也可选择推荐以外的系统服务商,但必须保障系统功能和数据接入接口符合附件1、附件2的要求。农机作业监测数据通过数据接入接口存入省政务云平台,作为兑现作业补贴和累加补贴的主要依据。

  省级平台用户管理员:省农机事务中心 黄颖洪;

  联系电话:0731-85529315。





附件:1、湖南省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县级平台)功能要求

          2、湖南省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县级平台)数据接入接口要求

          3、第二批推荐湖南省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县级平台)服务商名单


           省农机事务中心  
                      2020年4月22日